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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改动态

浙江11个县开展农村墙改试点

作者:墙改信息网 来源: 日期:2014-7-24 16:18:14 人气: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在11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目标责任管理试点工作。这些试点县(市、区)分别是杭州富阳市、宁波余姚市、温州瑞安市、湖州南浔区、嘉兴嘉善县、绍兴诸暨市、金华金东区、衢州柯城区、舟山定海区、台州路桥区、丽水缙云县。

  据悉,2007年浙江省村镇竣工住宅已达3579.6万平方米(包括公共建筑面积533.4万平方米),占全省城镇新开工商品房5261.7万平方米的68.03%,另有生产性建筑竣工面积3338.39万平方米。在城市建设中以新型墙体材料为主,而农村仍然以黏土砖产品为主,长此以往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

  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表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农村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是提高和改善农村居民居住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开展农村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目标责任管理试点工作,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积极实践,有利于理顺权责关系,探索在农村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行政管理模式,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从2009年起,这11个试点县(市、区)目标责任指标将采取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以定性指标为主的方法进行考核。浙江省对此提出了多项要求:一是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各乡镇分管领导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相关协助部门和责任人,明确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工作责任;二是宣传贯彻《条例》,分别召开乡镇责任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生产和经营企业、农村建筑工匠学习会,宣传贯彻《条例》;三是分发、张贴宣传材料到自然村,组织乡村广播开展宣传或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四是开展农居建筑试点;五是所有黏土砖企业禁止生产实心黏土砖。

  据了解,各试点县(市、区)将在2009年6月底前将目标责任指标分解下达各乡镇,明确责任,规范运行,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做到有责可查。各地新墙办机构将把试点工作纳入今年工作重点,为明年全面推广目标责任管理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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