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禁止农民建房使用实心烧结砖,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向农村推广,提高农民建房新墙材的应用率,日前,浙江省江山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出台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组织申报2009年度农民建房使用新墙材试点示范项目并给予资金补助。 广大农户可自愿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报名,签订列入试点示范项目使用新墙材承诺函,经市新墙办审核后予以批复确认。每个试点示范项目原则上总建筑面积在2500以上、农民建房10户以上20户以下、单户面积在200以上,不得使用新的实心烧结砖,使用非实心烧结砖比例必需达到90%以上,而且必须在当年开工建设,最迟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主体工程完工并经市新墙办验收合格后,每户(幢)可获得2000元的补助。 为了提高乡镇(街道)工作积极性,确保此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该市新墙办还按每户100元标准给予给各乡镇(街道)具体承办试点示范项目人员工作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