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宣传《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推进全省墙改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发证、审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工信委于8月9日至12日在昆明举办了全省墙改行政执法培训班。省墙改办杨贵芳主任主持开班议式,省工信委法规处陆学泽副处长参加开班议式并讲话,省法制办张学武副主任作了专题报告,省法制办派出6名专家授课。全省墙改系统160人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学员门认真学习了《条例》、法理学概论、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法等相关内容。 通过此次培训,全省墙改系统工作人员了解和熟悉了国家有关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初步掌握了行政处罚的依据、方法、步骤以及办理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同时加深了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重要意义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感,为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推进墙改工作奠定了基础。 培训结束后,省法制办组织了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对考试合格学员,由省法制办颁发执法证书,获得执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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