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1年实施建筑节能工作以来,天津市全面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完善法规体系健全组织机构 2006年,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逐步实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专项审查、建筑节能工程技术资料和材料备案等12项建筑节能管理措施,确立了依法开展建筑节能的工作格局。天津市还编制了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等25项强制性地方标准和31套标准设计图集,为推进建筑节能提供了技术保障。 严格节能标准实施节能改造 天津市加强了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管。自2005年开始,该市强制执行住宅三步节能、公共建筑50%节能标准。从节能专项设计等8个环节入手,实现了建筑节能长效闭合管理。同时,该市加强监管力度,每年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确保新建建筑全部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截止到2010年,天津市建成三步节能住宅7200万平方米,累计建成节能住宅建筑达到13049万平方米。目前,天津市正在积极开展居住建筑四步节能标准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监控公建能耗推广可再生能源 2007年,天津市首先选取办公、商业、医院、宾馆、学校等12栋共50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作为试点,开展建筑能耗审计、用能诊断技术服务。2008年,天津市列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三个首批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天津市已建成公共建筑运行能耗采集与远程传输平台。今年,该市将采取能源合同管理方式,利用监控平台信息,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实施供热计量推动体制改革 天津市在1998年就开始实施供热计量示范。2001年,该市开始在新建建筑中实行供热分户计量,制定供热计量设计和验收标准,建立了从设计、质量验收备案、准入管理等一系列监管措施,强制推行“按户分环”供热管理制度。目前,该市具备装表计量条件的建筑达8900万平方米。 加强科研创新探索市场机制 近年来,天津市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应用技术研究,开展了新型保温材料等一系列建筑节能技术研究,提升了建筑节能技术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