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山东省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城乡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成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发展领导小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万利国任组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守军、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宋瑞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李兴军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审议决定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省直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组织编制相关标准规范,指导和督促各地做好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王润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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