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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改动态

山东对执行新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规定

作者:墙改信息网 来源: 日期:2014-7-27 14:43:01 人气:

在DBJ14-037-2006基础上修订的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7-2012,以下简称《标准》)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实现新旧标准有序衔接,确保省建筑节能工作顺利开展,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执行新版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执行新标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规定。
《通知》明确,省厅将于近期部署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工作,培训由省、市分级组织。通过培训,使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较好掌握《标准》条文要求和技术要点,确保《标准》得到顺利实施。
《通知》强调,因新版《标准》较之原标准有较大变化,在宣贯培训完成前全面推行有一定困难。2012年12月1日后,凡新建、扩建的居住建筑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设计。12月1日前,已进行工程设计但尚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居住建筑项目,要进行节能设计变更,达到《标准》要求;已通过施工图审查或者已开工的居住建筑项目,可仍按照原标准(DBJ14-037-2006)执行。
《通知》要求,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各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标准》的监督管理。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在认真研究学习《标准》的基础上,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抓好《标准》的贯彻执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各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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