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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出台

作者:墙改信息网 来源: 日期:2014-7-28 22:12:31 人气:

日前,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消防局印发了《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自2014年3月1日起,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的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指导意见要求。

《意见》规定,建筑外墙应优先采用外墙内保温系统,保温层设置范围应为套内空间的外墙或与公共部位隔墙的内表面;确需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材料和系统并制定防止保温层材料开裂、坠落的外保温系统设计、施工质量控制技术要点,且应有外保温系统质量保证和维修的书面承诺。

建筑围护结构内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且应优先选择烟气生成速率指数和试验600s总烟气生成量低的材料。

建筑节能设计应按照指导意见确定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材料和外窗材料及性能指标,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直接判定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不需要再进行节能计算和综合判断: 建筑体型系数不得大于0.45;不得设置凸窗和屋顶天窗;不设阳台的居住空间开间窗墙比不应大于0.35;设有阳台的居住空间开间窗墙比不应大于0.60;外窗及透明阳台门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3.2 W/( m2•K)。

外窗应采用多腔塑料型材、多腔隔热(断热)铝合金型材和中空玻璃或高透低辐射中空玻璃;中空玻璃的空气层厚度不应小于9mm, 各类中空玻璃的遮阳系数不应小于0.60;宜采用下悬内平开外窗。

倒置式屋面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应按住宅单元设置防火隔断墙,防火隔断墙为厚度不小于100 mm的不燃烧体,应从屋面板砌至高出屋面完成面不小于250mm;防火隔断墙可利用住宅单元分隔墙延伸至屋面以上,高度不小于250mm;防火隔断墙之间的屋顶面积不应大于300,当屋面面积大于300时,应增设一道防火隔断墙;防火隔断墙的泛水构造应符合屋面防水技术规范要求。

新建保障性住房应将其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参数写入住宅使用说明书。

该《意见》附录《围护结构保温材料选用及热工性能指标》,从外墙内保温到屋面保温施工要求和标准都有详尽规定,列明了真空保温板、硬泡聚氨酯板、挤塑聚苯板、模塑聚苯板等产品的厚度、构造、热工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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