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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必查”全程监管点亮南京墙革节能工作

作者:墙改信息网 来源: 日期:2014-7-2 19:07:08 人气:

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不仅是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的迫切需要,也是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为对南京墙材革新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南京坚持每项工程都做到“五项必查”。
据市墙革节能办主任厉益芳介绍,南京市对墙材革新工作一直实行全过程管理,每项工程必须现场查验,根据不同的施工节点,查看不同的内容,从工程最早的使用砖胎膜查起到工程主体竣工,严格抓好源头、备案、公示、调控、检查五道关,做到“五项必查”,并明确现场查验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字”,以此作为返退基金的主要印证依据。具体做法是:
一抓源头。与施工图审查机构配合,从源头保证建筑节能的设计质量。规定没做节能设计或节能指标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今年执行的《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民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设计方案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另外,《条例》第二十一条也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这样,通过行政监管和立法,从而从源头上保证墙材的质量和建筑的节能标准的实施。
二抓备案。墙革部门与市建工部门联手,从设计和验收两个环节入手,开展建筑节能设计和验收备案管理,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达标,确保工程质量。对备案工作,也已经通过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二十二条就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节能内容、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等资料报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在验收时,条例也规定市墙革节能管理办公定须派人进行参加验收并进行备案。截止今年5月份,南京市就完成建筑节能设计备案79项; 完成建筑节能设计竣工备案13项; 完成新型墙体材料现场查验52项; 完成建筑节能中间查验40项。
三抓公示。与房产部门合作,对住宅和公共建筑实施建筑节能施工和销售现场公示制度。施工现场公示让批对现场使用的材料、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操作规程等方面,接受社会的监督。销售现场公示是让购房者明白消费,了解使用的相关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对公示这条,也已在《条例》中明确下来。《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所售商品房使用的节能材料、采取的节能措施、能源消耗指标,以及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四抓调控。与财政部门互动,发挥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调控作用,同时对建筑节能未达标的项目,不予返退专项基金,用经济手段促进建筑节能与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每年市墙革节能部门都会从新墙材专项基金中拿出一部分,鼓励新型墙材的推广和应用,去年拿出数百万元支持新墙材推广应用。今年又与财政协调,落实年度专项补助资金297万元,发挥了专项基金的宏观调控作用。
五抓检查。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开展部、省、市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建筑节能未达标的工程限期整改,问题突出项目进行全市通报或处罚。近两年先后对数十起违反政府令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做到监督措施健全、监督体系完善,实现了行政执法“零”的突破。2009-2010年,全市共完成新型墙体材料现场查验243项,真正做到了新墙材工作的全面推广应用。同时,还创新举措,组织建立了专家委员会、领导小组联络员和村镇督查员队伍,基本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墙革节能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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