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网站地图
地区墙改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浙江墙改 > 宁波墙改 > 正文
宁波墙改

宁波市墙散办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作者:墙改信息网 来源: 日期:2014-6-28 18:33:49 人气:

宁波市墙散办通过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严肃督查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010年共受理墙体材料举报案件3件,执行罚款27582元,并已依法办结备案,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完善管理制度。
宁波市墙散办通过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防止了行政不作为的情况发生。切实做到了“职能明确、责任到岗、执法有据、管理有序、监察有力”。
我们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人,制定了《宁波市发展墙体材料管理中心墙改行政执法工作纪律》与《宁波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中心墙改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并要求每位执法人员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市墙散办领导对每个案件都亲自过问,充分了解情况、分析问题、集体研究、作出批示,事后听取处理结果汇报,结案后备案登记。我办对外设立了专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和举报,及时受理大市范围内的举报投诉案件。
二、形成执法合力,实行整体联动。
市墙散办建立行政执法协同把关机制,加强和墙改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联动。违法生产粘土实心砖问题加强和工商部门联系,产品质量问题加强和质监部门联系,工程应用领域加强和建设部门联系,散装水泥运输加强和公安交管部门联系等,多部门相互配合、 齐抓共管、聚成合力,形成良好的执法氛围,促进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规范、有序发展。
三、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有机结合。
市墙散办以日常行政管理为基础,从政策上引导使用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源头上杜绝和减少违法案件发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避免立而不查、查而不罚、罚而不改、只处罚款,不抓整改等问题。为杜绝违法生产和违法使用粘土砖,2010年市墙散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执法检查的通知》(甬墙材和散装办〔2010〕8号),对全大市违法生产和违法使用现象进行大检查。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原市墙改办有14名工作人员持有新型墙体材料监督管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2010年宁波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成立后,原市散装办的5名工作人员也参加了浙江省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和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取得了行政执法证。至此,我办全体在编工作人员都持有行政执法证。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