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江苏省经信委发文(苏经信经〔2009〕532号),公布了江苏省第二批“禁粘”试点合格城区的名单。列入2009年度“禁粘”试点名单的徐州市铜山县城区、淮安市淮阴区城区,经省验收组考核验收,达到省“禁粘”目标要求,验收合格。
文件同时要求,有关试点达标的市、县(市、区),应继续抓好“禁粘”工作的长效化管理,巩固成效,防止反弹,起好带头示范作用。正在进行“禁粘”试点的地区,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确保“禁粘”目标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