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省政府要求到2012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2009年,计划优先在机场周边、高速公路沿线和大中城市郊区,通过项目形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切实解决秸秆废弃和田间焚烧问题。年内全省还要建成15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示范县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要求达到85%,其中秸秆机械还田比例要在50%以上,示范县区域内全面杜绝秸秆焚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