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泽县政府向全县发布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的通知。目的在于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和新型材料发展,推进“禁粘”城区创建。 《通知》明确规定该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粘土砖,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中禁止使用粘土砖,并逐步向各镇区和农村推进。 《通知》明确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国土、工商等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禁产范围内砖瓦窑厂转产或关闭的相关工作;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监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墙体材料的违法行为;住建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的监督,规范对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监理及验收等环节的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墙体材料生产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处理有关举报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