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修订工作正式列入2014年立法日程。
在争取《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修订工作中,江苏省墙改办在广泛征求市、县意见的基础上,多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汇报,争取省人大有关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与此同时,各地省人大代表对《条例》修订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徐州、苏州、南通、盐城、南京、徐州、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淮安和镇江等市的省人大代表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修订《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