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南省汝州市墙改部门获悉,从今年起,该市将从五个方面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使用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新型墙材产品的确认管理。新型墙材企业的产品须符合《新型墙材产品目录》,方可进行产品确认,凡取得产品《确认书》的企业,要严格产品质量管理,确保出厂产品合格达标。同时,要维护《确认书》的严肃性,加强《确认书》的保管与管理,不得涂改、外借等,凡擅自印刷、涂改、倒卖、租借、转让《确认书》的,将严肃处理。 二是加强产品标示管理。已取得产品确认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在其产品侧面必须打有产品标示,标示在墙改部门实施备案管理,凡产品无标示的一律不得进入建筑市场使用。 三是加强合同、票据管理。已取得产品确认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时应当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开具票据(加盖公章),不得弄虚作假。此购销合同与票据将作为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退的重要凭证。 四是加强备案管理。外地新型墙材产品进入汝州地区销售的,应持《确认书》等有关资料到墙改部门备案。 五是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巡检制度,加强新型墙材产品施工现场的使用监管,并建立现场使用监管手册和档案,对巡检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监督整改到底,坚决杜绝未经确认或未备案的新型墙材产品在汝州建筑市场流通。对使用未经确认墙材产品的工程项目,汝州市墙改部门将不予出具《河南省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监督意见书》,并不予返退新型墙材专项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