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12月10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18个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2006~2007年度省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分两个步骤进行:11月1日~11月30日,各省辖市组织专家组,对所辖县(市、区)省级专项基金扶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12月1日~12月10日,在省辖市组织验收的基础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等单位,组织专家组,对各省辖市专项基金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检查结果将通报全省。对项目实施不力或违规使用资金的,将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意见不落实的,将取消项目,追回已拔资金,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对验收工作组织不力的,也将做出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