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依法推动黑龙江省墙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专项基金的经济杠杆作用,确保国家下达黑龙江省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工作目标的完成,近日,黑龙江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决定组成联合检查组,于今年3月至5月,对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此次检查共分两个检查组,成员分别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墙改办公室及省级新闻媒体单位抽员构成。重点对全省各市县(包括农垦、森工系统)自2007年以来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上缴和返退情况,用于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以及专项基金在管理职责和使用审批程序方面有无违规现象等内容进行深入检查,并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全省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