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召开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指出,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党政机关要率先垂范,切实做好节能工作,带动和促进公共机构乃至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开展。 会议强调,公共机构节能的重点是减少建筑能耗和交通能耗。新建筑要强制性推进使用节能材料、设备、技术,要对高耗能的建筑实施节能改造。要加强日常能源使用管理,管好每个环节,管好每个细节。要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的制度建设。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机构。加大对制度、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要抓好公共机构节能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相关支持、引导政策并设立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鼓励使用新型节能材料、设备和技术,大力推广和使用节能产品,支持对高耗能设施进行节能改造。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实现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的全程监控和有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