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完成国家、自治区“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县人民政府2009年与桂林市人民政府签定的墙改节能减排责任目标。2010年6月17日18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平乐县开展了大规模强制拆除落后砖瓦窑炉专项整治行动,常务副县长陆智成带领发改、建设、国土、环保、安监、公安、市容等部门近50人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依法对非法生产实心粘土砖的阳安鑫旺机砖厂、二塘福平机砖厂、青龙乡福龙机砖厂等8家开口窑进行了强制拆除。完成了全县墙改节能减排任务,为实现该县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平乐县通过依法淘汰落后砖瓦产能,进一步规范了墙体材料生产和应用秩序,减少了恶意竞争,较好的建立了墙体材料生产、销售和消费的良性循环体系,为建立墙材发展的市场准入制度,提供了很好的时机。该县在发展隧道窑等先进生产工艺的同时,充分发挥墙改基金的杠杆调节作用,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鼓励企业引进砌块生产线生产混凝土空心制品,促进平乐县墙体材料的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