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2010年,广西将完成建筑节能41万吨标准煤任务。 据介绍,今年,广西将重点做好4项工作,推进建筑节能。一是将建筑节能列入工程质量监管范围,着力提高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2010年施工阶段执行率要达到95%,比2009年提高5个百分点。二是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推进县城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村镇建筑节能试点。三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2009年,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超过125.6万平方米,钦州市、恭城县列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市、示范县。今年将组织实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推动照明节电和路灯节能改造。进一步发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示范作用,建立能效测评及标识管理机制。四是加快开发符合广西建筑节能标准的隔热保温新型墙材,加强城市“禁实”和墙材革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