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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改动态

广西将利用3至4年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作者:墙改信息网 来源: 日期:2014-7-21 18:33:14 人气:

为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从今年起,用3年-4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区国有和国有控股工矿企业棚户区、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根据《实施意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以建设和谐广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增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以及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供应,积极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
据了解,本次棚户区改造的范围是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及大板结构住房。《实施意见》强调,改造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拆迁,统一领导、属地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综合开发,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的资金筹措以市场运作为主,多渠道筹集。在土地方面,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地。
《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技术标准规范,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按照节能、省地、环保的要求,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建筑节能指标要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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