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墙改办制定并下发了《县城“禁实”检查验收办法》,《办法》从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和等次评定四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并要求2011年确定的“禁实”县城尽快开展自查验收工作。 为推动全省墙材革新事业更加深入发展,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全省90%以上县城规划区内“禁实”任务,2011年初,甘肃省墙改办确定了第一批13个县(市、区)“禁实”县城名单。 通知强调,已列入“禁实”检查验收名单的县城所在地墙材革新主管部门,要对照此《办法》逐项检查墙材革新工作开展情况,找出问题,找准原因,有的放矢,攻坚克难,力争全面完成“禁实”任务。其他各县尤其是墙材革新工作基础薄弱的县(市、区),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日常工作机构、积极落实政策入手,全面开展墙材革新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末完成县城“禁实”任务。 通知要求,各市(州)墙改办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墙材革新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帮助协调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墙材革新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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