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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改动态

甘肃:理清思路 突出重点 推动墙材革新工作深入开展

作者:墙改信息网 来源: 日期:2014-7-10 18:35:23 人气:

  近年来,甘肃省墙材革新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及省工信委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禁实”工作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取得了显着成效,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加强墙材革新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有利于减少毁田烧砖现象,节约和保护耕地;有利于墙体材料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节能减排,实现建筑节能,提高建筑质量,改善居住条件;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随着环境资源约束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墙体材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对保护耕地、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更加迫切;随着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墙体材料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推广节能建筑、改善居住条件、实现建筑节能,也需要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推广应用提供保障。所有这些,都迫切要求进一步加强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二、“十一五”以来的主要工作及成就

  (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自《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规定》颁布以来,该省先后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31号)、《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甘政办发〔2009〕10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87号)等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墙材革新工作政策体系。
  (二)初步建立了墙材革新工作体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精神,2006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调整省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81号),明确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工业的副省长担任,省经委、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等14个部门的有关领导为成员。其后,各市州及28个县(市、区)先后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墙材革新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级领导小组均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甘肃省墙材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委,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各市州也都相继建立了领导小组,成立了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机构。全省墙材革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体系初步形成。
  (三)开展了城市限期“禁实”工作。“十一五”期间,国家分3批下达了限时“禁实”城市名单,该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和敦煌市,分别列入国家第二批和批三批“禁实”城市名单。经过努力,除陇南市武都区延后一年,于2011年实现“禁实”外,其他城市按时实现了“禁实”。
  2011年,该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县城限期“禁实”工作。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墙改办”)确定了永登、皋兰、甘谷、华亭、镇原等13个县的县城为首批“禁实”县城,制定下发了《县城“禁实”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目前,有关市州已完成自查自评工作,省墙改办将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四)加快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各地通过墙改基金调控、招商引资、鼓励民间投资、实心粘土砖厂转产改造,以及专项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多种措施,鼓励和扶持新型墙材企业的发展。2005年至2011年6年间,该省新型墙体材料产量由15亿块标砖增长到48.3亿块标砖,年均增长15%,占墙体材料总产量的比例由28%提高到53.6%;其中2011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增长18.8%,所占比重提高2.6个百分点。全省规模以上新型墙材企业发展到612家,其中利废企业490家,占80%,全年利废量达167万吨。
  (五)增强了墙改基金的调控作用。自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7〕77号)以来,该省制定了实施细则,并督促和协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组织开展了全省性的墙改基金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目前,多数市州较好地落实了墙改基金政策。2011年,全省墙改基金征收额达到6214万元,返退率达80%,其余由各级重点用于扶持新型墙材企业和墙材革新事业。墙改基金政策的落实,促进了该省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随着墙材革新工作的稳步推进,墙材革新成效不断增大。“十一五”期间,甘肃全省累计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新建节能建筑面积达2800万平方米。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墙材的建筑应用和减少毁田烧砖,共节约能耗93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49万吨、二氧化硫2.2万吨,利用工业废渣412万吨,节约土地2.5万亩,为该省保护耕地、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十二五”工作思路及目标

  “十二五”期间,甘肃省墙材革新工作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禁实”工作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强化政策调控力度,加快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做贡献。
  基本原则是坚持“四个结合”,即: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政策法规,依法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调动企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满足新型墙体材料的市场需求。
  坚持分类指导与区域特色相结合。引导各地根据资源禀赋、气候条件、文化风俗和经济水平,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地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培育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打造独具特色的建筑文化。
  坚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绿色节能建筑相结合。重视生产过程中的节能减排,积极发展节能利废型新型墙体材料,促进绿色节能建筑推广。
  坚持结构调整与技术创新相结合。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手段,转型升级与淘汰落后并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大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引进创新力度,提高产业聚集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不断提升墙材产业发展水平。
  总体目标是: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年均增长9%以上,2015年达到63亿块标砖,占墙体材料总产量的比例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62%;全省50%以上县城实现“禁实”,70%以上城镇建筑竣工面积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新建建筑全部采用新型墙体材料;通过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累计节地4.5万亩,节能168万吨标煤,减少温室气体排放79万吨,利用工业废弃物力争超过1000万吨。


四、“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作

  (一)完善政策法规。一是尽快出台《甘肃省“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意见》;二是加快《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的立法进程;三是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通过不断完善政策法规来规范和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二)加强“禁实”工作。在巩固现有城市“禁实”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县城限期“禁实”工作,分期分批确定“禁实”县城名单,健全完善县城“禁实”标准及检查验收制度,引导和督促各地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墙材革新工作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农村集镇和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严格禁止新建实心粘土砖厂,用好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小企业、技术改造、扶持中小企业等方面的政策,引导现有的实心粘土砖企业转产多孔砖、空心砖和保温砌块等粘土烧结制品。关停能耗高、污染重、占用耕地的实心粘土砖厂。
  (三)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发展。鼓励新型墙体材料向轻质化、高强化、复合化发展,重点推进向节能保温、高强防火、利废环保的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石膏、建筑垃圾等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鼓励各地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吸引民间资金投资等多种途径,抓好项目建设,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适时调整发布鼓励、限制淘汰的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目录。加大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引进创新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进品牌战略,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新型墙体材料产业规模化、管理现代化、装备自动化、生产标准化。
  (四)强化墙改基金的监管。加大督查协调力度,督促和协调各地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上的墙改基金政策;加强墙改基金征缴工作,落实专用票据制度,规范征收、返退、上解各个环节,确保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加强墙改基金管理使用的监管,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重点用于扶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严禁挤占、挪用。建立年度墙改基金征收使用情况逐级上报制度,不定期组织开展全省性的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
  (五)实施墙体材料革新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多
  种形式示范工程,通过树立样板、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实施利废新型墙体材料示范工程,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渣、工业废石膏、建筑废弃物、城市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二是实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示范工程,结合安居工程、保障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加大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市及县城推广力度,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三是实施新型墙体材料新产品示范工程,以发展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新型墙体材料为重点,支持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引进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培育新型墙体材料新产品生产基地,提升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发展水平。四是实施龙头企业示范工程,选择骨干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采取扶优扶强政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具有技术优势、品牌优势、管理优势、文化优势的一批新型墙体材料龙头示范企业。
  (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墙材革新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由政府牵头,工信、发改、财政、建设、国土、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部门密切配合的墙改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和推动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健全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机构体系,加强行业管理能力建设,确保机构稳定,人员落实,工作到位,形成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完善目标管理机制,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绩效考评制度,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调动各地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体系,构建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信息化平台,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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