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印发实施。 市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不予资助 对于具体的奖励对象,《管理办法》明确包括在东莞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在东莞从事建筑节能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将市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划在了资助范围之外,这就意味着诸多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将不会与其他建筑项目“抢夺”“建筑节能专项资金”。 不仅如此,《管理办法》还明确,包括上年度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市重点用能单位;近两年因违反有关财经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以及已享受相关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这个“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都不予资助。 三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奖30元 绿色建筑具体可按什么标准赢取奖励?《管理办法》明确,获得国家或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优先支持更高节能率的绿色建筑项目。 对获得国家或省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按单位建筑面积分别予以每平方米5元、10元、30元奖励,各单项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奖励资金的70%兑付给建设单位,30%兑付给设计单位。 另外,对于那些获批国家、省绿色生态城区称号的项目,一次性分别资助200万元、100万元,对同时获得国家、省资金资助的项目,再分别按1:1、1:0.5比例配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