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经委召开“鞍山市墙体材料改革”会议。鞍山成为国家第一批“禁实”城市之一,将在2010年底前完成“限粘”任务。今后在鞍山市行政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开工前,按照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禁实”即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禁止生产使用实心黏土砖对保护耕地、节约能源、缓解生态环境变化、改善建筑功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鞍山市、海城、台安和岫岩所属乡镇将全面开展“禁实”工作,并逐步淘汰土制品。根据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新城镇建设将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城市规划区、生态保护区、旅游风景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和距离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5公里范围内黏土砖生产企业将按有关法规规定关停。 对未按照规定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建筑工程,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建筑工程许可证,不予办理建筑工程开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