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为全面了解和掌握一年来全省各地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实际情况,省人大财经委、省经委、省墙改办组成联合调查组自2月下旬至3月上旬分别对合肥、宣城、铜陵、滁州、淮南等五市开展了一次执法调研活动。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征求有关设计开发单位、新墙材生产企业代表意见,深入企业以及走访工地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各地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并将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人大和省政府,以提高和改进依法墙改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全省禁实限粘工作。 |